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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森林资产评估:林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2024-05-23

 新疆森林资产评估:一、林权评估方法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资办1997年2月3日发[1997]16号)规定,森林资源资产**、拍卖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发布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59号)(试行)对林权评估进行了规范和约束。森林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是价值评估的基础。评估机构在评估估算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前,必须认真核对委托单位提交的有效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所列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书、图、场必须一致。森林资源资产数量和质量的核实必须且应当由具有森林资源调查经验的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林业专业人员进行。森林资源资产核实项目主要包括林地或林种的权属、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具体来说,项目是指林地(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地类、面积、立地质量等级、地理位置等级等。)和林木(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林地上的部分幼林等。).3.林权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森林资产评估和林地资产评估的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略有不同。关于新疆森林资产评估,咱们今天就先讲述到这里,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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